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8-041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回购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而成。
2、本次股份回购相关议案已于2018年3月21日经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4月11日经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回购设定了价格上限,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2017年以来,公司依托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背景优势,确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运营
商”的战略定位,目标打造先进制造业、环保为核心,产业地产、非银金融与产业投资为支撑的产业架构,全面推动战略转型。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4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80%和97.41%。
2015-2017年公司各项财务指标均有提升,具体指标数据如下: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增减(%)
营业收入 6,242,486,937.66 5,583,376,565.99 11.80 3,250,719,955.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606,260,751.47 307,112,831.98 97.41 191,416,296.59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251,021,218.61 142,771,037.13 75.82 -557,689,401.44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145,912,677.75 1,580,341,769.99 162.34 1,027,841.03
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6,008,664,544.29 5,325,242,379.40 12.83 4,928,694,899.99
资产
总资产 26,378,303,355.87 20,449,902,615.72 28.99 20,242,592,532.85
由于受到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走势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股价未能真实反映公司内在价值。为树立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三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150%(按照孰高原则),即9.47元/股。若在回购期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4,292,93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5
元(含税)。该分红方案已于2018年5月11日实施完毕,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9.47
元/股调整为9.32元/股。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按照股份回购金额上限 4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9.32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不少于4,291.85万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3.5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董事会决议之日至本次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
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七、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八、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按拟回购金额上限4亿元、回购价格上限9.3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不少
于4,291.85万股,占目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59%。回购股份的具体比例以回购期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若按回购4,291.85万股计算,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
回购前 回购后
股票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4,292,932 100.00 1,151,374,478 100.00
三、股份总数 1,194,292,932 100.00 1,151,374,478 100.00
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将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1、公司的日常营运能力分析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637,830.3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600,866.45万元、流动资产1,851,491.10万元、负债1,689,431.77万元,公司
资产负债率64.05%,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400,000,000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所有者权益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52%、6.66%、2.16%,对公司经营不会构成重大
影响。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下的货币资金为181,622.25万元。公司拥有
足够的自有资金和能力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的总金额上限40,000万元。
2、公司的偿债能力分析
按照本次预计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40,000 万元计算,回购后公司净资产将减少
40,000万元。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报表数据为基础进行测算,则流动比率由回购前
的1.45降低至回购后的1.42,公司偿债能力指标略有下降,但整体偿债能力仍然在合理的
水平范围内。公司整体的资产负债结构处于比较合理的水平,公司资产负债率由回购前64.05%上升至回购后的65.03%,仍然处于比较合理的范围之内。因此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科目 回购前 回购后
流动比率 1.45 1.42
资产负债率 64.05% 65.03%
综上,在公司当前的资产负债状况下,虽然回购后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有小幅度下降,但由于回购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仍然处于合理水平,因而在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的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属于房地产行业,经营情况保持稳定,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624,248.69万元,同
比增长11.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626.08万元,同比增长97.41%。
本次回购股份将减少公司的总股本和股东权益,使得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相应提高。2017年公司全面摊薄的每股收益为 0.48元/股,以回购资金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