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2-079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腾兴旺达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73号)核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1,706,69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0,0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出资款人民币1,180,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8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79,720,000.00元。
截至2016年4月2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0,000,000.00元后余款人民币1,180,000,000.00元已汇入募集资金专
户,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16]D-002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达集团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使用。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一个月内(2016年4月22日)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惠州兴飞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1日、2017年12月8日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上述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行 公司及银行账号 备注
浙商银行杭州下沙支行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注销
3310010720120100014409
浙商银行杭州下沙支行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注销
3310010720121800000756
建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注(2)
44250100004800000764
建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惠州市兴飞技术有限公司 注(2)
44250100004800000761
建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已注销
44250100004800000763 (注1)
建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 注(2)
44250100004800000765
建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 注(2)
34050167880800000320
建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 注(2)
34050167880800000321
建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注(2)
34050167880800000322
注 1: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账号为 44250100004800000763 的募集资金账户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在开户银行办理了账户注销手续。
注 2:根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闽 01 破 19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的《重整
计划》之关于“资产处置”相关内容:“为进一步夯实实达集团资产质量、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并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结合实达集团的实际情况,将保留以下资产:实达大厦、中科融通 100%股权、对中科融通的应收款、以及部分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资产”。截至目前,深圳兴飞及其子公司芜湖实达兴飞已不再纳入实达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原计划由芜湖实达兴飞实施的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也一并出表,公司后续不再对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继续投入。
三、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及销户情况
为便于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决定将实达集团募集资金专户浙商银行杭州下沙支行(3310010720120100014409、3310010720121800000756)的账户余额合计1,831.66
元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资金普通账户,并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开户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其他情况
截至目前,2016年公司向深圳市腾兴旺达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募集资金项目除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以外,均已完成、终止或结项。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随着深圳兴飞及其子公司芜湖实达兴飞已不再纳入实达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原计划由芜湖实达兴飞实施的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也一并出表,公司后续不再对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继续投入。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