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编号:第2022-073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第2022-055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现对上述公告更正如下:
更正前:(更正前为《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2018年、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连续两年亏损且公司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因此公司股票已经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公司 2020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实达”,股票代码 600734 不变,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二、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5,513.35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92,181.99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88,460.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993.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1,602.76 万元。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市规则》第 9.3.2 条相关规定逐项排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时根据《上市规则》第 9.3.6 条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依据《上市规则》第 9.3.8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依据《上市规则》第 9.1.11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作出是否撤销风险警示、终止股票上市决定前,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上述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更正后:(更正后为《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2018年、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连续两年亏损且公司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因此公司股票已经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公司 2020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实达”,股票代码 600734 不变,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二、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5,513.35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92,181.99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88,460.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993.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1,602.76 万元。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市规则》第 9.3.2 条相关规定逐项排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同时根据《上市规则》第9.3.6 条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四、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鉴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滑,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此外,资产注入预期不明确、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事项尚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明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导致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公司仍存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依据《上市规则》第 9.3.8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依据《上市规则》第 9.1.11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作出是否撤销风险警示、终止股票上市决定前,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上述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