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 B7 栋 401)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陈刚 梁启杰 卢浩杰
沈鸿烈 徐莉萍 钟瑞庆
沈昱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2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三、本次发行概要...... 8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 9
五、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0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15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1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6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19
一、联席主承销商的意见...... 19
二、发行人律师意见...... 20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 21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26
一、备查文件...... 26
二、查询地点...... 26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爱 指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旭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本次非公 指 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开发行、本次发行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合证券
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审计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验资机构
定价基准日 指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发行对象、认购对象、横琴舜 指 珠海横琴舜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承销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等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Aiko Solar Energy Co., Ltd.
成立日期: 1996 年 8 月 12 日
上市日期: 1996 年 8 月 16 日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600732
股票简称: 爱旭股份
总股本: 1,139,874,146 股
法定代表人: 陈刚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26号4幢201-1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26号4幢201-1室
联系电话: 86-579-85912509
联系传真: 86-579-85912509
公司网站: http://www.aikosolar.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69407T
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太阳能电池,货物进出口、技术
经营范围: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注: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12 月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登记工作,其中限制性
股票实际授予 108.7835 万股,授予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 1,139,874,146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2 年 5 月 5 日,爱旭股份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该次
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7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
2、2022 年 5 月 9 日,爱旭股份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该次
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7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3、2022 年 5 月 30 日,爱旭股份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77,697,124 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67.6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
4、2022 年 8 月 22 日,爱旭股份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该
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7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爱旭股份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履行了完备的内部
决策程序。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的核准情况
1、2022 年 11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2、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爱旭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5 号),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启动情况
2022 年 12 月 19 日,本项目启动发行时,公司不存在《关于加强对通过发
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中所述的可能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事项,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报送了无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及验资报告
2022 年 12 月 2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168 号),确认截
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 13 点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
到横琴舜和缴纳的认购爱旭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A 股股票的资金人民币
1,649,999,990.79 元。2022 年 12 月 20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
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 年 12 月 2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容诚验字[2022]518Z0169 号),确认爱旭股份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2,241,88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0.17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1,649,999,990.79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21 日
止,爱旭股份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1,649,999,990.79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 用 人 民 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