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零年八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陈刚 俞信华 梁启杰
沈 昱 徐莉萍 沈鸿烈
钟瑞庆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2
目录 ...... 7
释义 ...... 8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0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0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1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6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2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28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2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9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31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意见...... 31
二、发行人律师意见 ...... 32
第四节 声明 ...... 33
一、发行人声明 ...... 33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4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35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38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名词 释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 指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爱旭股份
佛山嘉时 指 佛山市嘉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创海河基金 指 天津天创海河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义乌奇光 指 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爱旭 指 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浙江爱旭 指 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爱旭全资子公司
天津爱旭 指 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爱旭全资子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
A股 指 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
通股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
发行底价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本次非公开发行A 指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股票、本次非公开
发行、本次发行
义乌三期年产4.3GW高效晶硅电池项目,即浙江爱旭年产
义乌三期 指 9GW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基地项目第二阶段4.3GW,本次募
投项目之一
保荐机构、本保荐机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构、华泰联合证券
本发行情况报告 指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书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指 陈刚
东
发行对象、认购对象 指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
董事会 指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一般名词 释义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股票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 指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3月
期
最近一年及一期 指 2019年及2020年1-3月
不超过 指 含本数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等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2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义乌三期年产 4.3GW高效晶硅电池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光伏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3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义乌三期年产 4.3GW 高效晶硅电池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光伏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5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关于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二)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2020年7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
2020年7月20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1号),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206,440,957股,发行价格为12.11元/股。截至2020年8月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2020年8月6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21号)审验,截至2020年8月4日17: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收到公司本次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2,499,999,989.27元。
2020年8月5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部分承销费及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0年8月6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22号)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499,999,989.27元,扣除发行费用40,847,433.3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459,152,555.93元。
(四)股权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0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资金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最终为 206,440,957 股,符合发行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批准要求,符合贵会《关于核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1 号)中关于“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48,966,469 股”的要求。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0 年 7 月 28 日),发行底
价为 10.1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1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四)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情况
1. 发出《认购邀请书》情况
2020 年 7 月 21 日,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上
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拟询价对象名单》(以下简称
“《拟询价对象名单》”),包括:截止 2020 年 7 月 10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中的 15 家股东(剔除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共计 5 家)、基金公司 44 家、证券公
司 26 家、保险公司 24 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29
家,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共计 132 家特定投资者。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