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新太 公告编号:临2013-059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金融智能安防公司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发布《筹划收购金融智能安防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3-052),及《筹划收购金融智能安防公司的进一步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13-054),现对相关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为保证收购事项顺利进行,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与转让方签署《深圳
市天盈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如
下: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梁考势、崔中华、李鸿
受让方: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新太”)
交易标的:深圳市天盈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盈隆”)
(二)目标股权
梁考势、崔中华、李鸿分别转让其持有的天盈隆51%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
权”)给佳都新太,出让股权分别为32.3%、16.58%、2.12%。
(三)目标股权转让价格
本次目标股权转让价格为5,278.5万元。
(四)付款方式
股权转让价款由佳都新太以货币方式分两期支付,其中:第一期股权转让价
款3178.5万元,在转让方将持有的天盈隆49%的股权质押给佳都新太后15个工
作日内支付;
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2100万元,在转让方已收购天盈隆现有股东慧益基金
(或其承继人)、吉清、韩晟平所持天盈隆29.72%股权(以下简称“待收购股权”),
并已办理完毕目标股权转让给佳都新太的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国税、地税变更登
记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于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均成就并经天盈隆股
东大会、佳都新太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后生效。
(六)其他
为保证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义务之履行,保护佳都新太的利益,转让
方将其合计持有的49%的股权质押给佳都新太,直至合同约定的股权质押期限到
期或提前解除质押条件成立。
鉴于本协议附有生效条款,尚需生效条件成就,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协议的生效及执行存有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