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0年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辽宁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0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辽宁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配股说明书》,为了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就该配股说明书所载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二、配股股票面值:每股人民币1.00元。
三、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8.00元。
四、配股比例:以公司1999年底总股本(即现有总股本189,460,180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
五、配售数量:国有法人股股东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经财政部财管字[2000]156号文批准,放弃全部可配股份的配股权;社会法人股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已书面承诺放弃全部可配股份的配股权;其他法人股股东均承诺放弃全部可配股份的配股权;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18,720,000股。共计此次配售股份总额为18,720,000股。
六、股权登记日和除权交易日:股权登记日为:2000年12月7日除权交易日为:2000年12月8日
七、售配对象:
2000年12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新太科技”的全体股东。
八、配售缴款起止日:
2000年12月8日至2000年12月21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九、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股东可在配售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十、缴款办法:
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配股部分时,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填写“新太配股”申报单,配股代码(700728),每股价格18元,配股数量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0.3)后,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数,配股不足一股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十一、对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团按承销协议负责包销。
十二、社会公众配股上市交易日,将于本次配股缴款实施完毕,股本变动公告刊登后,由本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后另行公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认购的配股暂时锁定。
十三、本次配股的详细资料,敬请参阅刊登在2000年11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辽宁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配股说明书》。
十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潘福久 于恩野
联系电话:(0411)7600318-6454
特此公告
辽宁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0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