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将于近期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和其他投资人在作出认购本次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公司1998年4月20日召开的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辽宁省证监会辽证监发(1998)29号文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量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88号文批准,现将本次配股方案公告如下:
一、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5.00元
四、配售比例和数量,以1997年末股本157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其中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以其所属的三家分公司的净资产认购1806.018万股,放弃其余应配的1193.982万股;本公司法人股股东承诺放弃其本次应配的27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自行决定认购或放弃其余全部或部分应配的1440万股。
本公司的《配股说明书》将于近期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特此公告
辽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