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借款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申请不超过 7 亿元委托借款。
●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熊卓远、程刚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以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保供的部署,根据公司及所属电厂保障电、热供应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华电集团申请总额不超过 7 亿元的委托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
二、关联方介绍
华电集团成立于 2003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温枢刚,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注册资金 370 亿元人民币。主要业务为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投资、
经营和管理。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8610.43 亿元,净资产 2641.80
亿元,2020 年净利润 40.35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拟由华电集团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发放不超过 7 亿元信用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利率参照同期市场利率执行。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合作,公司获得控股股东的资金支持,可有效节约公司的授信储备,提升公司资金供给能力和保障水平。华电集团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作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保障能源供应、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托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 9 人,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此议案获赞成票7 票。关联董事熊卓远、程刚已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以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事前审阅了相关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在财务上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题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遵守了回避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还将提交以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