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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23 沪市 首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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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23:首商股份关于转让小汤山仓库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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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 2021-028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小汤山仓库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首商股份”或 “公司”)
拟将所属小汤山仓库房产按资产评估值转让给北京西单友谊
集团(以下简称“西友集团”)。
  西友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首旅集团”)下属全资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参考资产评估报告(尚未完成国资备案) ,本次资产转让价款
预估为人民币 288 万元,最终交易价款应以经国资备案的《资
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双方将在备案完成后
五个工作日内签署补充协议确定最终资产转让价款金额。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内,
除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以及提交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向西友集团协议转让谊
星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
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实
际发生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小汤山仓库,位于昌平区北七家镇八仙庄,房产面积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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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 平方米、占地面积约 2 万平方米。小汤山仓库房产所有权归公
司所有,但因历史上国企改制时股东仅以房产出资、土地未纳入出资
范围等历史遗留原因,土地使用权仍登记在原北京西单商场集团(现
已与北京友谊商业集团合并为北京西单友谊集团)名下。
为彻底消除小汤山仓库房地分离问题对上市公司的负面影响,经
与西友集团友好协商,公司拟将小汤山仓库房产转让给西友集团。
2021 年 5 月 7 日,双方就本次交易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 。根
据资产转让协议, 资产转让价款预估为人民币 288 万元,最终交易价
款应以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 双方
将在备案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签署补充协议确定最终转让价款金额。
因西友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下属全资企业, 为公司关联
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 (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内,除
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以及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向西友集团协议转让谊星公司股权暨关
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本次关联
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西友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下属全资企业, 为公司关联法
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西单友谊集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1549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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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立时间:1997 年 10 月 10 日
4、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5、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 120 号 1 号楼 18 层
1801 房间
6、法定代表人:王骊夏
7、注册资本:25450 万元
8、经营范围:文化娱乐服务;服务性录像放映;饮食服务;住
宿;出租汽车客运;零售中外文书刊;洗染;印刷;制造鞋帽、皮革、
毛皮制品、家具、工艺美术品;国内商业,销售机械电器设备,经营
本系统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接受本系统单位的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承
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
贸易、易货贸易及转口贸易业务;仓储;家庭装饰;日用品修理;组
织代理侨眷所需商品的进口,收购、销售字画、文房四宝,代购文物
(陶瓷、地毯、绣活),彩扩、电传、打字,承办北京西单友谊集团
所辖范围内国内外广告业务,租赁儿童玩具、场地、儿童车;制造服
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
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市场主体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西友集团为首旅集团全资企业,实
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
10、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  461,223,16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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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334,795,380.15
营业收入  21,637,809.29
净利润  9,668,894.09
注:西友集团 2020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西友集团为首旅集团下属全资企业,首旅集团最近一年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  13,194,772.2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617,662.30
营业收入  3,310,761.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6,398.11
注:首旅集团 2020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西友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相互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别
1、交易标的名称:公司所属小汤山仓库房产
2、交易类别:出售资产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小汤山仓库位于昌平区北七家镇八仙庄,房产面积约 6,500 平方
米、占地面积约 2 万平方米。
小汤山仓库房产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但因历史上国企改制时股东
仅以房产出资、土地未纳入出资范围等历史遗留原因,土地使用权仍
登记在原北京西单商场集团(现已与北京友谊商业集团合并为北京西
单友谊集团)名下。
小汤山仓库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
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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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同华”)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中同华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中同华评报字 (2021) 第 050583 号),以 2021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
基准日,小汤山仓库房产的评估值为 288.23 万元。该资产评估结果
尚未完成国资备案。
参照前述资产评估结果, 经友好协商, 本次资产转让价款预估为
人民币 288 万元,最终交易价款应以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
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 双方将在备案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签署补充
协议确定最终资产转让价款金额。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 :首商股份
乙方(受让方) :西友集团
2、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位于昌平区北七家镇八仙庄、面积约 6,500 平方米。标
的资产房屋所有权证和四至等信息见于协议附件。
3、资产转让价格及支付
3.1  参照《资产评估报告》,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资产转让价款
预估为人民币 288 万元,最终交易价款应以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
报告》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双方将在备案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签
署补充协议确定最终资产转让价款金额。
3.2  双方一致同意,对于协议第 3.1 条约定的乙方收购甲方所持
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乙方应在协议生效且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
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
4、标的资产交付和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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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双方一致同意,在协议生效且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甲方将标的资产移交乙方、并由双方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
4.2  双方一致同意,共同配合办理标的资产产权过户手续,并争
取在标的资产移交乙方后 9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过户登
记手续。但非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标的资产过户未能按时完
成,在甲方已经依协议第 4.1 条将标的资产实际移交乙方的情况下,
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仅需要配合乙方继续
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5、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则被视为违
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
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6、生效及终止
6.1  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
(1)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
(2)  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6.2  协议可依据下列情况之一而终止:
(1)  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协议;
(2)  如果有政府主管部门做出的限制、禁止和废止完成本次交
易的永久禁令、法规、规则、规章和命令已属终局的和不可上诉, 协
议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而终止协议;
(3)  如果协议任何一方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在守约方向违约方
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对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之日起
三十(30) 日内,此等违约行为未获得补救,则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
违约方而终止协议。
(二)受让方的支付能力
西友集团为首旅集团全资企业, 西友集团和首旅集团的主要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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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见“二、关联方介绍”之“(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公司董事会认
为西友集团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小汤山仓库房产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但因历史上国企改制时股东
仅以房产出资、土地未纳入出资范围等历史遗留原因,土地使用权仍
登记在原北京西单商场集团 (现已与北京友谊商业集团合并为北京西
单友谊集团)名下。
为彻底消除小汤山仓库房地分离问题对上市公司的负面影响, 公
司拟将小汤山仓库房产转让给西友集团。
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消除小汤山仓库房地分离问题对公司的负
面影响,有利于推进公司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交易
的顺利推进。
本次资产出售最终交易价款以经首旅集团备案的《资产评估报
告》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平、公允,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所持北京谊
星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卢长才、
张跃进、王健、杨春光、苏西、董宁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参与表决票
数为 3 票,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鲍恩斯、何平、陈及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进行
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为彻底消除北京谊星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谊星公司”)
资产瑕疵问题以及小汤山仓库房地分离问题对上市公司的负面影响,
8
经与北京西单友谊集团(“西友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首旅集团”)下属全资企业)友好协商,公司拟
将所持谊星公司全部 75%股权以及小汤山房产转让给西友集团。
2、本次资产出售(含股权转让和房产转让)有利于消除谊星公
司资产瑕疵问题以及小汤山仓库房地分离问题对公司的负面影响,有
利于推进公司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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