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
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祁连山”)拟通过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持有的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城乡”)持有的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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