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热电 证券代码:600719 公告编号:临2022-032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大股东的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免于发出
要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收购系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六十三的相
关规定,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大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市国资委”);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
资运营公司”)新增为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大
连热电”)的间接控股股东,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收购的原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运营管理效率和水平,促进大连市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战略性布局优化的总体实施方案》及《关于将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的通知》,大连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市国资运营公司,以进一步整合大连市国有资产,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促进国有资产的
保值增值。
二、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将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的通知》(大国资产权〔2022〕74号),大连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市国资运营公司。本次无偿划转前,市国资运营公司未拥有本公司权益。无偿划转后,市国资运营公司通过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33,133,78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91%。因此,本次无偿划转构成同一控制下上市公司间接收购。
本次无偿划转前,上市公司产权关系如下所示:
本次无偿划转后,上市公司产权关系如下所示: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大连市国资委,控股股东仍为热电集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市国资运营公司将就上述事项编制了收购报告书,并聘请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