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9-06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股份类型为境内非公开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70,711,294股。
3、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19年
6月18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90%,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4.78元/股。
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
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配售原则合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78元/股,
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0.00%。
4、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锁定期
发行价格 获配股数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元/股) (股)
1 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 4.78 12,552,301 59,999,998.78 12个月
2 厦门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78 20,920,502 99,999,999.56 12个月
3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4.78 22,175,732 105,999,998.96 12个月
4 中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78 14,644,351 69,999,997.78 12个月
5 魏敏钗 4.78 7,531,380 35,999,996.40 12个月
6 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4.78 4,184,100 19,999,998.00 12个月
7 山高(烟台)新能源基金管
4.78 88,702,928 423,999,995.84 12个月
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170,711,294 815,999,985.32 -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
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
计算。
锁定期满后应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由于上市公
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5、预计上市时间
本公司已于2019年6月27日就本次发行新增的170,711,294股股份向中登
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并于2019年6月28日收到中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参与认购的7家获配投资者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
个月;该等新股在解除锁定的次一交易日可进行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6、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重组的决策过程及审批情况
1、交易对方的决策程序
在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关于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之前,包括盛屯集团在内的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环锌锗”,现已更名为四川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各股东均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同意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标的公司的决策程序
2018年9月26日及2018年10月27日,四环锌锗分别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18年11月13日,四环锌锗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019年2月17日,四环锌锗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及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3、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2018年9月26日,盛屯矿业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
2018年10月27日,盛屯矿业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8年11月13日,盛屯矿业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
2019年1月21日,盛屯矿业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评估结果事项的相关议案。
2019年2月17日,盛屯矿业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标的公司财务数据更新及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本次权益变动,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均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基于平等自愿原则签署了交易协议,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交易获得的监管机构批准
2018年11月21日,盛屯矿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清单》(18182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
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9年1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
2019年第一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盛屯矿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有条件通过。
2019年4月17日,盛屯矿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4月
15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13号),核准公
司向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306,580,67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不超过106,000万元。
2019年4月30日,盛屯矿业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新增股份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019年6月28日,盛屯矿业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的证券变更登记
证明。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有需要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不存在尚需
履行的决策或审批程序。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情况
1、发行类型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类型为境内非公 开 发 行 上 市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数确定为170,711,294股,募集资金总额815,999,985.32元。
发行价格 获配股数 本次发行股份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元/股) (股) 获配金额(元) 占发行后股本
的比例
1 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 4.78 12,552,301 59,999,998.78 0.54%
2 厦门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78 20,920,502 99,999,999.56 0.91%
3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4.78 22,175,732 105,999,998.96 0.96%
4 中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78 14,644,351 69,999,997.78 0.63%
5 魏敏钗 4.78 7,531,380 35,999,996.40 0.33%
6 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4.78 4,184,100 19,999,998.00 0.18%
7 山高(烟台)新能源基金管理
4.78 88,702,928 423,999,995.84 3.84%
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170,711,294 815,999,985.32 7.40%
以上7家投资者合计获配金额815,999,985.32元,小于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106,000.00万元,经发行人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不启
动追加认购程序。
3、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19年
6月18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90%,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4.78元/股。
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
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配售原则合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78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0.00%。
4、锁定期安排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
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
计算。
锁定期满后应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由于上市公
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5、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国海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发行人和国海证券于2019年6月21日向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厦门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中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魏敏钗、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山高(烟台)新能源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家获配投资者发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
2019年6月26日,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19)证验字第0401002号)。经审验,截至2019年6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