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99 股票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 2012-034
辽源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源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核准辽
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2011]1905 号,本公司已于 2011 年 12 月实施完毕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银
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履行
持续督导义务。
本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签订了《关于聘请非公开发行独立财务顾问暨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之合作协议》,
本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由海通证券
担任独立财务顾问。2012 年 7 月,本公司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
续督导终止协议》,并与海通证券签订《辽源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源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持续督导协议》。
自 2012 年 7 月,由海通证券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辽源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