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09—023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
召开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09 年11 月13 日
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
于2009 年11 月24 日上午8:30 分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9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
以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定购资产的议案》
2009 年11 月21 日,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与长春市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龙房地产)
签署了《商品房定购合同》,本公司定购万龙房地产万龙第五城二期
项目2 号楼的地下一层及地上一层部分商业用房的所有权及对应土
地。该标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9800 平方米。其中:地上一层为980
平方米,地下一层为8820 平方米。标的售价为每平方米2890 元人民
币。土地为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年限为40 年。
为实现协议双方共同培育市场的目标,万龙房地产同意本公司无
偿使用该标的商业用房三年,三年后分两期支付定购房款2832.2 万
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为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
力、持续发展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以每平方米
2890 元人民币,总价款2832.2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定购万龙房地产2
出售的商业用房所有权及对应土地,并于三年后分两期(2012 年9
月1 日后、2013 年9 月1 日后)各支付万龙房地产标的总价款的50%
计1416.1 万元人民币。
在定购资产的基础上,成立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长春欧亚柳
影路超市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230 号科
技城5 层A-26 段。法定代表人:冯玉英。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
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百货、五金
交电、纺织品、服装、家用电器等(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以工商注册
为准)。
本次定购商业用房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万龙第五城二期项目2 号楼位于长春市宽城区柳影路,地理位置
较优越,交通便利,且该地段目前没有大型超市。定购上述商业用房,
成立子公司,是本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该公司的成立对本
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了双方签署的合同,认为:本次定购交易是
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确定的资产定购价格合理,交易
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有限公
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商都做精、卖场做大、车百做多”的经营战略,
做大、做强公司综超连锁业务,提高综超连锁的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适应公司经营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原分公司长春
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车百大楼(以下简称欧亚车百)。以欧亚
车百全部经营性房产、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100%
股权及部分现金作为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有
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该公司承接原分公司欧亚
车百全部业务。该事项对公司2009 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3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负责办理原分公司注销、子公司设立的
具体事宜。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万隆亚洲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审核同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及北京市财政局备案
确认,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北
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部
及安徽、江苏、福建、广东佛山分所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公司名称
变更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国富浩
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9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
四、定于2009 年12 月10 日上午9 时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9 年12 月1 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
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
续。法人股股东持股票帐户,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出
席会议者的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南阳路418 号,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联系人:席汝珍4
电 话:0431—87666905
0431—87666871
传 真:0431—87666813
邮 编:130011
(四)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长春欧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代理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日期
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 表决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
决。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
大会结束为止。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