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ST绿庭 编号:临2021-055
B股 900919 B股 *ST绿庭B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促进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绿庭丰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庭丰蓉”)、上海仁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晖实业”)与浙江金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毅资产”)、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签署《浙商绿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浙商绿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3 亿元,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为 110 万元,其中金毅资产认缴出资 10 万元,绿庭丰蓉认缴出资 100 万元;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计为
29,890 万元,其中浙商资产认缴出资 14,690 万元,仁晖实业认缴出资 15,200 万
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主要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浙江金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8THUT0J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 88-2 号 253 室
5、法定代表人:童周炳
6、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17-06-02
8、营业期限:2017-06-02 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服务: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10、股权结构:金毅资产为浙商资产下属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75327358A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 193 号 301 室
5、法定代表人:孙建华
6、注册资本:709,710.7212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3-08-06
8、营业期限:2013-08-06 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参与省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业务(凭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经营)。 资产管理,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相关的重组、兼并、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及服务。
10、股权结构:浙商资产为国有控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绿庭丰蓉、仁晖实业拟与金毅资产、浙商资产签署《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和合伙期限
(1)合伙目的:通过投资项目的价值提升,获取合理收益。
(2)经营范围:主要投资范围为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通过的优质项目。投资方式主要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投资到被投项目,形成被投项目的权益资本。投资策略为成长期或扩张期的项目,如有闲置资金,可由管理人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银行协定存款等金融产品投资。
(3)合伙期限:自全体合伙人首次实缴出资到位之日起 5 年,其中,前 3
年为投资期,后 2 年为退出期。在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提前清算或在存续期到期后延期 2 年,其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两次。
2、出资方式、认缴金额及首期缴付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首期缴付 首期缴付
合伙人性质 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额 出资额 出资比例
绿庭丰蓉 货币 100 0.33% 100 3.23%
普通合伙人
金毅资产 货币 10 0.03% 10 0.32%
仁晖实业 货币 15,200 50.67% 1,520 49.05%
有限合伙人
浙商资产 货币 14,690 48.97% 1,469 47.40%
合计 30,000 100.00% 3,099 100.00%
各合伙人完成签署本协议之后,在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首期缴付通知书之后 15 日内,应将首期缴付出资款缴付至基金募集资金结算专用账户。
3、合伙企业费用、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合伙企业费用: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管理、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费用。
(2)利润分配:合伙企业从每一个项目中收回的款项,应按照如下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① 计提相关税费和管理费、基金费用;
② 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该项目的本金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金继续进行投资的,本金不进行分配继续滚动投资);
③ 除去上述两项后产生的净利润,应按照如下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经全
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利润继续进行投资的,利润不进行分配继续滚动投资):
(a)基础收益:基础收益以全体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总额为基
数按 8%/年计算,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实缴出资额在分配期间有变化的分段计算,一年按 360 天计算。
(b)超过基础收益的部分作为项目的超额收益,按以下方式和顺序分配:
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推荐的项目,由推荐该项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取超额收益的 15%作为业绩报酬,剩余 85%部分按照全体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基金存续期内合伙人的实缴出资规模有变化的,按日实缴存量分段据实计算各合伙人实际实缴出资比例。
(3)亏损分担:合伙企业在认缴出资总额之内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4、合伙事务的执行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且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应当由全体执行事务合伙人一致作出书面决定,任何单一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独自执行合伙人事务,除非就该项合伙事务已获得其他所有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书面同意与授权。
(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聘请浙江金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并负责基金的备案事宜。基金管理人在存续期内按照基金实缴出资规模的 1%/年收取管理费,存续期内基金实缴出资规模有变化的,以每日基金实缴出资规模为基数分段计算,一年按照 360 天计算。
5、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人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委派单位更换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由该委派单位通知普通合伙人,由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共同修改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录并通知其余有限合伙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遵循一人一票制度,所有决议都必须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方为有效。
6、协议还对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人会议、合伙企业的财务与会计、权益转让、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互相转变、入伙、退伙和除名、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约定。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通过全资子公司与浙商资产合作,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进行项目投资,获取投资收益。合伙企业的设立有利于有效整合合作各方的专业力
量及资源,充分发挥各方金融资产管理服务领域的团队优势。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主业发展需要。
2、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尽管各合作方已达成合作意向,签署了合伙协议并同意共同设立合伙企业,但各方尚未实缴出资,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持续关注项目进展,及时披露项目进展的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浙商绿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