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股票简称:A股 大江股份 编号:临2013-001
B股 900919 B股 大江B股
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将所持有枣阳市大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阳实业”)95%股权以
人民币 1,109 万元价格转让给非关联自然人袁明艮。同时上海大江肉食品供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公司”)将所持有的枣阳食品 6%股权以人民币 1 元价格
转让给袁明艮。
2、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是盘活闲置资产,增加现金流,有利于改善公司财
务状况,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2012 年 12 月 28 日,本公司与非关联自然人袁明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枣阳实业 95%股权以人民币 1,109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袁
明艮。同时供销公司与袁明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供销公司将所持有的枣阳
食品 6%股权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转让给袁明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股权结构
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5% 95%
上海大江肉食品二厂
100%
上海大江肉食品供销有限公司
6%
枣阳市大江食品有限公司 94%
枣阳市大江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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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情况
枣阳实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20683000006318,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50 万
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3,85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 3,657.5 万元,占 95%;枣
阳市惠民粮油资产管理中心出资 192.45 万元,占 5%。公司住所为枣阳市人民路
中段 43 号,经营范围为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
业管理,仓储(除危险品)。
枣阳食品营业执照号为 420683000012229,注册资本为 220 万元,实收资本
为 220 万元,其中:枣阳实业出资 206.8 万元,占 94%;上海大江肉食品供销有
限公司出资 13.2 万元,占 6%。公司住所为枣阳市桃园路,经营范围为肉鸡收购、
加工及其产品的销售。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枣阳实业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会师报字【2012】第 114333 号)。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枣阳实业的资产总额 535.61 万元,净资产 478.79 万元;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枣阳实业的资产总额 516.83 万元,净资产 432.79 万元。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枣阳食品的资产总额 63.8 万元,净资产-714.56
万元;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枣阳食品的资产总额 59.91 万元,净资产-720.03
万元。
枣阳实业和枣阳食品均于 2010 年起停产歇业,目前仅有数名管理人员对财
产进行留守看护。
4、评估情况
襄樊中兴达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枣阳实业和枣阳食品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
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襄中兴达评字【2012】1658 号和襄中兴达评字【2012】
1608 号)。
枣阳实业在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10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432.78 万元,评估值为 1,634.61 万元,扣除枣阳实业未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466.17
万元,最终评估值为 1,168.44 万元。我公司所持 95%股份的对应股东权益评估
值为 1,110.02 万元;枣阳食品在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10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账面价值为-720.03 万元,评估值为-434.64 万元。供销公司所持 6%股份的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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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评估值为-26.08 万元。
5、截至出售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不存在为枣阳实业或枣阳食
品提供担保或委托其理财等情况;除枣阳实业欠本公司的债务 57.46 万元外,
不存在其他占用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枣阳实业 95%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
1、交易各方:
卖方: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买方:自然人袁明艮
2、签署日期:2012 年 12 月 28 日
3、目标股权:卖方持有的枣阳实业 95%股权
4、股权转让价格:人民币 1,109 万元。
5、买方承担标的公司对卖方的 57.46 万元的欠款。
6、股权转让款和欠款的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之日,买方支付卖方 200 万
元。剩下余款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买方向卖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
和欠款 57.46 万元。
(二)枣阳食品 6%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
1、交易各方:
卖方:上海大江肉食品供销有限公司
买方:自然人袁明艮
2、签署日期:2012 年 12 月 28 日
3、目标股权:卖方持有的枣阳食品 6%股权
4、股权转让价格:人民币 1 元。
四、转让股权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枣阳实业和枣阳食品股权,目的是盘活闲置资产,增加现金流。
本次转让事项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枣阳实业和枣阳食品之《股权转让协议》;
2、枣阳实业审计报告(会师报字【2012】第 1143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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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报告(襄中兴达评字【2012】1658 号和襄中兴达评字【2012】1608
号)。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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