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9,186,761.2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63,490,656.90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26,349,065.69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697,175,485.48 元。本次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93,718,653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总数 9,125,407 股后的基数为284,593,246 股。以此计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2,296,623.00 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 25.91%。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近年来,受国内宏观经济发展影响,零售业增速进一步放缓。线上零售
加快向实体经营下沉,实体零售持续受到线上零售高速增长带来的冲击,传
统实体店之间竞争依然激烈。伴随着消费需求、消费渠道、消费方式的转变,
我国消费品市场转型升级和供给结构优化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促进了零售业
新的模式创新和结构调整,部分新兴业态快速发展,给实体零售业带来新的
不确定性和挑战。
(二)公司经营发展阶段
面对行业格局的发展变化,公司在坚持主营业务的同时锐意改革,积极
探索和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及差异化竞争优势。
公司经营时间较长,部分地区传统老旧门店无论在硬件设施、经营理念、
人员配置等方面都已不能适应新的消费需求和市场竞争格局,需要根据所在
区域、消费群体等特点,有序地、有针对性地进行升级改造和调整改革。另
一方面,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有序地打造公司新一代主力店铺,
推进“大连东港乐园”项目建设,并根据区域发展趋势,不断调整店铺战略
布局规划,整合优化现有店铺资源,发挥区域整体竞争优势,分散区域发展
风险。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差异化的经营模式,逐步增加全球地理标志性稀
缺商品的引进和销售,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近三年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7,276,640,109.11 8,367,565,494.99 8,116,945,812.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9,186,761.21 759,520,143.39 499,402,806.23
为改变公司部分老旧门店经营落后的情况,根据所在区域、消费群体等特点, 公司将继续有序地、有针对性地对部分老旧门店进行升级改造,铡除扭亏无望的
亏损店铺。另一方面,公司将继续有序推进“城市乐园”项目建设,打造新一代
主力店铺,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后续将继续推进老旧门店升级调改及“城市乐园”项目,需要大量 的投资建设资金,公司认为应当积累一定的运营资金,为兼顾公司长远发展 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定 2022 年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 25.91%。
(五)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后续项目投资建设以及日常经营开支 所需。对公司存量门店进行改造升级,同时贯彻结构调整和改革,有利于提 升现有门店经营能力和经营业绩;“城市乐园”的建设则着眼于中长期规划, 打造新一代商号,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积累相对充裕的运营资金,有利于 保证公司与供应厂商的正常结算及其他日常经营开支,维护公司的经营稳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
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同时兼顾了 股东回报的合理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中关于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比例等相关要求。 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同意 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
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