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6日、3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和《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年3月2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3月24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二)2021年6月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125,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回购最高价格22.8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0.71元/股,
回购均价21.9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9,991.6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下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
方案中的每股价格,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年3月2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3月24日披露了首次回
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
露前一交易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0 0 0 0
无限售股份 293,718,653 100 293,718,653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9,125,407 3.11
股份总数 293,718,653 100 293,718,653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本公告后三年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出
售(在披露本公告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予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出
售,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回购细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回购股份后的出售事宜,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