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大商股份
股票代码:600694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购人: 大连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大连市中山区青泥街7号 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
通讯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 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
一致行动人: 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 牛钢 薛丽华
住所: 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街30号 大连市西岗区 大连市中山区
通讯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 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
签署日期:2013年5月25日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
“《准则1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6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大商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在大商股份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
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是因收购人拟取得大商股份向其定向发行的新股而形成的。本
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收购亦
导致收购人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须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收购人关于豁
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批准。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
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
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收购的收购人为大连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
司,一致行动人为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牛钢和薛丽华。大连大商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牛钢、薛丽华已以书面形式授权由大连大商集
团有限公司以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共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和报送收购报告书
及其摘要,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相关准则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并同意授权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在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盖章,该等签字盖章对
于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 6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20
第四节 收购方式 ......................................... 23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1
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特别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大商股份 指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大商集团 指 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大商管理 指 大连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大商国际 指 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
幸福一家超市分公司 指 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商幸福一家超级市场
长兴岛超市分公司 指 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长兴岛超级市场
绿波超市分公司 指 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商优生活绿波超市
大连商场分公司 指 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商场
交电分公司 指 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交电分公司
庄河千盛 指 大商集团(庄河)千盛百货有限公司
东港千盛 指 大商集团东港千盛百货有限公司
大商电商 指 大连大商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桂林微笑堂 指 桂林微笑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营口新玛特 指 大商集团营口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大庆长春堂 指 大商集团大庆长春堂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锦州百货 指 大商集团锦州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中百联合 指 中百商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沈阳新玛特 指 大商集团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
铁西新玛特 指 大商集团沈阳铁西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
第一分公司 指 大连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第三分公司 指 大连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盘锦分公司 指 大连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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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一百 指 大商哈尔滨新一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收购人 指 大商管理、大商集团
一致行动人 指 大商国际、牛钢和薛丽华
大商集团下属商业零售业务五家分公司(幸福一家超市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