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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4 沪市 大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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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7-07-06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临2007-013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7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监事会全体成员审阅了会议议案内容。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2名关联董事牛钢、王志良回避表决,其余参会董事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和资产的议案。
    为彻底解决大庆地区上市公司店铺和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店铺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公司决定与大商集团签署《股权收购协议》、《资产转让协议书》,以2192.1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大商集团拥有的大庆乙烯百货商场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大庆龙凤商场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大庆市百大宾馆有限公司70%股权,以1037.9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大商集团拥有的大庆让胡路商场的全部资产和大庆龙岗商场的全部资产,根据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元正评报字[2007]第26号、第28号、第30号),截止2007年3月31日,上述协议股权评估值合计为2192.12万元,根据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元正评报字[2007]第31号、第32号),截止2007年3月31日,上述协议资产评估值合计为1037.9万元。
    公司5名独立董事李玉臻、王有为、王会全、尉世鹏、刘淑莲一致认为:公司的上述股权及资产收购协议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协议内容客观、公允,以评估值作为交易价格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彻底解决大庆地区上市公司店铺和大商集团店铺之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将会促进上市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