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利用配股募集资金收购项目资产评估情况的公告
根据本公司2001年2月22日董事会决议(详见2月24日《上海证券报》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拟利用2001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购并本溪商业大厦、牡丹江百货大楼二家企业,收购大庆华联购物广场的资产,以及受让中百商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52%的股权。为此,本公司聘请了大连源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以上资产和企业进行了评估和审计。现将本溪商业大厦、牡丹江百货大楼的资产评估结果、购并协议的签订和政府批复,大庆华联购物广场资产评估结果和房地产买卖契约的签订,以及中百商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的审计结果和股权转让协议公告如下:
1、本溪商业大厦:经大连源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源正评报字[2000]第30号),并经辽宁省财政厅辽财流函字[2001]13号文确认,以200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该企业帐面总资产8772.82万元,净资产1532.01万元;评估后总资产为10243.41万元,净资产为3002.59万元。2000年12月20日,本公司与本溪市政府签署了《购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同意以评估后的净资产抵扣职工安置费2824.5万元,抵扣后净资产余额为178.09万元,本公司以600万元的价格购并本溪商业大厦。该《购并协议》已于2000年12月28日经本溪市政府本政[2000]83号文批复同意。另外,根据2001年2月22日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用于该企业的装修改造,增加营运资金,改善经营状况。
2、收购牡丹江百货大楼:经大连源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源正评报字[2001]第2号),并经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黑国资办评发[2001]14号文确认,以2000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该企业帐面总资产9138.54万元,净资产176.41万元;评估后总资产为10826.72万元,净资产为1679.28万元。2001年3月18日,本公司与牡丹江市贸易局签署了《购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同意以评估后的净资产抵扣职工安置费1558.30万元,抵扣后净资产余额为120.98万元,本公司以129.55万元的价格购并牡丹江百货大楼。该《购并协议》已于2001年3月20日经牡丹江市政府牡政综[2001]3号文批准同意。另外,根据2001年2月22日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用于该企业的装修改造,扩大卖场及增加营运资金,改善经营状况。
3、大庆华联购物广场:经大连源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源正评报[2001]第4号),以2000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大庆华联购物广场评估价值为27124万元。2001年3月22日,本公司与大庆市庆龙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契约》。根据该契约,本公司以27000万元的价格收购该广场。本公司拟利用本次配股资金15000万元用于收购该广场的首付款,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4、中百商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因中百商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的表现形式为货币资金,所以对该公司只进行了审计,未进行资产评估。经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056.71万元,净资产为1046.35万元。2001年2月—3月,本公司分别与中国百货纺织品公司等12家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以520万元受让中国百货纺织品公司等12家企业持有该公司的52%的股权。受让完成后,本公司拟投资500万元用于增加该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1500万元,同时将该公司更名为中百联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总投资为1020万元,占该公司68%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
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1999]12号文《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规的精神,本公司现将本溪商业大厦、牡丹江百货大楼、大庆华联购物广场的资产评估报告摘要以及中百商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予以公告。
附:
1、大连源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本溪商业大厦的资产评估报告摘要(源正评报字[2000]第30号);
2、大连源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牡丹江百货大楼的资产评估报告摘要(源正评报字[2001]第2号);
3、大连源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大庆华联购物广场的资产评估报告摘要(源正评报字[2001]第4号);
4、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百商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的2000年度审计报告(华连内审字[2001]107号)。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1:
本溪商业大厦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源正评报字(2000)第30号
大连源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股份)及本溪商业大厦的共同委托,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大商股份拟收购的本溪商业大厦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函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2000年9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目前我所的资产评估工作已经结束,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截止评估基准日(2000年9月30日),本溪商业大厦全部资产的帐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8,772.82万元,调整后帐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8,772.82万元,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10,243.41万元,评估增值1,470.59万元,评估增值率为17%。本溪商业大厦的全部负债的帐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7,240.81万元,调整后帐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7,240.81万元,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7,240.81万元,评估增值为0。本溪商业大厦的全部净资产的帐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1,532.01万元,调整后帐面净资产价值合计为人民币1,532.01万元,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3,002.59万元,评估增值1,470.59万元,评估值增值率为96%。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0年9月30日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本溪商业大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净值 调整后帐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面净值
A B C D=B-C E=(C-B)/B
流动资产 1 4,516.64 4,516.64 2,465.48 -2,051.16 -45%
长期投资 2 1.60 1.60 1.60 0 0%
固定资产 3 2,067.71 2,067.71 3,370.37 1,302.66 63%
其中:在建工程
4 227.40 227.40 227.40 0 0%
建筑物 5 1,350.64 1,350.64 2,639.58 1,288.94 95%
设备 6 485.34 485.34 503.40 18.06 4%
无形资产 7 1,982.06 1,982.06 4,405.96 2,423.90 122%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1,571.36 1,571.36 4,405.96 2,834.60 180%
其他资产 9 204.81 204.81 0 -204.81 -100%
资产总计 10 8,772.82 8,772.82 10,243.41 1,470.59 17%
流动负债 11 7,232.76 7,232.76 7,232.76 0 0%
长期负债 12 8.05 8.05 8.05 0 0%
负债总计 13 7,240.81 7,240.81 7,240.81 0 0%
净资产 14 1,532.01 1,532.01 3,002.59 1,470.59 96%
注:1、评估结果中包括土地使用权;
2、用水、通讯权金额较小,故忽略不计。
评估结果的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部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报告提出日期:二000年十二月十日
资产评估机构:大连源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丛达
注册资产评估师:孙凯
注册资产评估师:丛达
附2:
牡丹江市百货大楼拟整体出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源正评报字(2001)第2号
大连源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牡丹江市百货大楼的委托,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本次主要采用了重置成本法,对其拟整体出售给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函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2001年2月28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目前本所的资产评估工作已经结束,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在评估基准日2001年2月28日和持续使用前提下,牡丹江市百货大楼全部资产的帐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9,138.54万元,调整后帐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9,138.54万元,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10,826.72万元,评估增值1,688.18万元,评估增值率为18%;牡丹江市百货大楼全部负债的帐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8,962.12万元,调整后帐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8,962.12万元,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9,147.44万元,评估增值185.31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牡丹江市百货大楼全部净资产的帐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176.41万元,调整后帐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176.41万元,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1,679.28万元,评估增值1502.87万元,评估增值率为852%。
资产评估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