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93 公司简称:东百集团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69,846,246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43,492,312.3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百集团 600693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海芬 林雨茜
电话 0591-83815133 0591-83815133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8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8号东
号东百大厦24层 百大厦24层
电子信箱 db600693@dongbai.com db600693@dongbai.com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14,494,766,376.21 14,542,537,273.24 -0.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553,020,232.34 3,488,289,406.98 1.86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927,563,919.96 991,505,879.80 -6.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878,403.84 100,477,512.24 -30.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2,912,641.37 96,802,854.54 -35.0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7,671,196.85 338,233,934.12 -32.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9 2.85 减少0.8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03 0.1155 -30.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03 0.1155 -30.48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0,04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 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 数量 件的股 股份数量
份数量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3.30 463,611,503 0 质押 323,880,000
施章峰 境外自然人 7.22 62,837,338 0 质押 35,000,000
深圳钦舟实业发展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7 23,210,466 0 无 0
公司
施霞 境外自然人 2.46 21,410,758 0 质押 14,910,000
深圳市恩情投资发展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8 16,358,300 0 无 0
限公司
郎华军 境内自然人 0.78 6,800,000 0 无 0
王元盛 境内自然人 0.75 6,506,200 0 无 0
薛叶法 境内自然人 0.54 4,720,300 0 无 0
深圳市中瑞投资发展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0 4,341,300 0 无 0
限公司
程新贵 境内自然人 0.40 3,462,182 0 无 0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与施章峰先
生、施霞女士为一致行动人;深圳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司与深圳市恩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
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前 10 名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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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