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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1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297,758.72 元,提取当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 2,029,775.8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10,178,648.18 元,2022 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28,446,631.03 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69,846,246 股计算,
拟派发现金红利 43,492,312.30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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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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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