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0—07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系因继承原因导致,原实际控制人郑淑芳女士与新实际控制人施文义先生为母子关系,该等变更系在同一家庭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施文义先生本次因继承间接持有公司 45.62%股份,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一、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基本情况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郑淑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100%股权,丰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09,746,7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62%。郑淑芳女士生前已通过遗嘱明确将由其子施文义先生继承丰琪投资 100%股权。
2020 年 9 月 8 日,福建省福清市玉融公证处出具《公证书》,施文义先生作为郑淑
芳女士的继承人继承丰琪投资 100%股权。施文义先生已办理完毕本次继承相关手续,其直接持有丰琪投资 100%股权,并通过丰琪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45.62%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郑淑芳女士变更为施文义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仅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权结构图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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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
说明:郑淑芳女士为施文义先生之母,施章峰先生为施文义先生之子,三人系直系亲属关系,互为一致行动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原实际控制人郑淑芳女士与新实际控制人施文义先生为母子关系,该等变更系在同一家庭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其他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施文义先生本次因继承间接持有公司 45.62%股份,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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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报告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丰琪投资正在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益变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