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3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增持价格不超过6.00元/股。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其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现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截止 2021 年 6 月 17 日,即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
峰先生、施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为 409,746,718 股、62,837,338 股、21,140,7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2%、7.00%、2.38%,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93,994,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0%。
(三)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披露过增持计划,其计划于2021年1月12日起3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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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上述增持计划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
施霞女士本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1,140,7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1 月 22 日、1 月 28 日、2 月 6 日、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即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公司 A 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以不超过 6.00 元/股的情况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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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