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10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计划自2021年1月12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增持价格不超过6.00元/股。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本次增持计划期限于2021年4月11日届满,截止2021年4月11日,施霞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410,7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之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关于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施霞女士
(二)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施霞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及施章峰先生系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施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丰琪投资及施章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72,584,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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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公司 A 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以不超过 6.00 元/股的情况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2 日起 3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施霞女士本次增持计划增持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4 月 11 日,增持期间
已届满,截止 2021 年 4 月 11 日,施霞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21,410,7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
序号 名称 持有公司 占公司 持有公司 占公司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1 丰琪投资 409,746,718 股 45.62% 409,746,718 股 45.62%
2 施章峰 62,837,338 股 7.00% 62,837,338 股 7.00%
3 施霞 0 股 0% 21,410,758 股 2.38%
合计 472,584,056 股 52.61% 493,994,814 股 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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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法定期限内继续履行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