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 2022-018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主要内容
2022 年 3 月 30 日,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情况详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 2022-010)并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同意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
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
修改,具体如下:
序 原条文 修改后条文 修改依据
号 或原因
第一条 为维护海尔智家股份有限第一条 为维护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上市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章程指引》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上海证券
1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交易所上市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公司自律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 管指引第 1
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关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号——规范
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 运作》于
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以下简称“《必备条款》”)、《上市公2022年1月 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布并生效 “《必备条款》”)、《国务院关于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
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
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关
复》、《关于到香港上市公司对公于到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
司章程作补充修改的意见的函》、的意见的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德国证《德国证券交易法》、《法兰克福证券交
券交易法》、《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法兰克福上
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法兰市规则》”)(《德国证券交易法》、《法
克福上市规则》”)(《德国证券兰克福上市规则》以及欧盟关于证券发行
交易法》、《法兰克福上市规则》及交易的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为“法兰克福
以及欧盟关于证券发行及交易的证券交易所相关上市规定”)、《香港联合
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为“法兰克福证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券交易所相关上市规定”)、《香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制订本章程。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玖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玖拾贰肆根据公司实2 拾贰亿捌仟肆佰捌拾玖万伍仟零亿捌肆仟肆陆佰捌贰拾玖伍万伍叁仟柒佰际情况修改 陆拾捌(¥9,284,895,068)元。 伍拾捌(¥9,284,895,0689,446,253,758)元。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用户为师,科
技先导,以名牌战略保持市场导向和领先
地位,为股东提供满意的利益,以不断增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用户长的实力成为有竞争力的国际化企业,为
为师,科技先导,以名牌战略保持人类进步尽责。秉承“没有成功的企业,只
3 市场导向和领先地位,为股东提供有时代的企业”的发展理念,变革创新是公根据公司实 满意的利益,以不断增长的实力成司永恒的主题。“用户价值第一”“人人都是际情况修改 为有竞争力的国际化企业,为人类CEO”是公司“人单合一”管理模式实践创
进步尽责。 新的根本与价值追求。围绕智慧家庭生活
构建生生不息的商业生态系统,为全球用
户提供最佳体验的智慧美好生活是公司在
新的战略阶段的战略愿景与使命。
第十八条 公司在任何时候均设置第十八条 公司在任何时候均设置普通股;
普通股;公司根据需要,公司发行公司根据需要,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
4 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经国务院普通股。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可以 完善表述 授权的部门核准,可以设置其他种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类的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总股
本为普通股 9,284,895,068 股,其中内资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股东持有 6,308,552,654 股,占公司发行普
为:总股本为普通股 9,284,895,068通股总数的 67.94%;境外上市外资股(D
股 , 其 中 内 资 股 股 东 持 有股)股东持有 271,013,973 股,占公司发行
6,308,552,654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普通股总数的 2.92%;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总数的 67.94%;境外上市外资股股)股东持有 2,705,328,441 股,占公司发根据公司实
5 行普通股总数的 29.14%总股本为普通股
(D 股)股东持有 271,013,973 股, 际情况修改
9,446,253,758 股,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
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2.92%;
6,308,552,654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持有
的 66.78%;境外上市外资股(D 股)股东
2,705,328,441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
持有 271,013,973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
股总数的 29.14%。
数的 2.87%;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
东持有 2,866,687,131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
股总数的 30.35%。
第三十八条 除非公司已经进入清第三十八条 除非公司已经进入清算阶段,
算阶段,公司购回其发行在外的股公司购回其发行在外的股份,应当遵守下
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列规定:
(一)公司以面值价格购回股份(一)公司以面值价格购回股份的,其款
的,其款项应当从公司的可分配利项应当从公司的可分配利润账帐面余额、
润帐面余额、为购回旧股而发行的为购回旧股而发行的新股所得中减除;
新股所得中减除; (二)公司以高于面值价格购回股份的,
(二)公司以高于面值价格购回股相当于面值的部分从公司的可分配利润账
份的,相当于面值的部分从公司的帐面余额、为购回旧股而发行的新股所得
可分配利润帐面余额、为购回旧股中减除;高出面值的部分,按照下述办法
而发行的新股所得中减除;高出面办理:
值的部分,按照下述办法办理: 1、(1)购回的股份是以面值价格发行的,
(1)购回的股份是以面值价格发从公司的可分配利润账帐面余额中减除;
行的,从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帐面余2、(2)购回的股份是以高于面值的价格
6 额中减除; 发行的,从公司的可分配利润账帐面余额、完善表述
(2)购回的股份是以高于面值的为购回旧股而发行的新股所得中减除;但
价格发行的,从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是从发行新股所得中减除的金额,不得超
帐面余额、为购回旧股而发行的新过购回的旧股发行时所得的溢价总额,也
股所得中减除;但是从发行新股所不得超过购回时公司溢价账帐户或资本公
得中减除的金额,不得超过购回的积金账帐户上的金额(包括发行新股的溢
旧股发行时所得的溢价总额,也不价金额);
得超过购回时公司溢价帐户或资(三)公司为下列用途所支付的款项,应
本公积金帐户上的金额(包括发行当从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中支出:
新股的溢价金额); 1、(1)取得购回其股份的购回权;
(三)公司为下列用途所支付的款2、(2)变更购回其股份的合同;
项,应当从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中支3、(3)解除其在购回合同中的义务。
出: (四)被注销股份的票面总值根据有关规
(1)取得购回其股份的购回权; 定从公司的注册资本中核减后,从可分配
(2)变更购回其股份的合同; 的利润中减除的用于购回股份面值部分的
(3)解除其在购回合同中的义务。金额,应当计入公司的溢价帐账户或资本
(四)被注销股份的票面总值根据公积金帐账户中。
有关规定从公司的注册资本中核
减后,从可分配的利润中减除的用
于购回股份面值部分的金额,应当
计入公司的溢价帐户或资本公积
金帐户中。
第四十条 除法律、法规、公司证第四十条 除法律、法规、公司证券上市地
券上市地上市规则另有规定外,公上市规则另有规定外,公司的股份可以依
7 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并不附带法转让,并不附带任何留置权。具体转让 完善表述 任何留置权。具体转让方式依照公方式依照公司各上市地相关规定进行。
司上市地相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第四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