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676 沪市 交运股份


首页 公告 交运股份: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交运巴士100%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交运股份: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交运巴士100%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6

交运股份: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交运巴士100%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600676          证券简称: 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交运巴士 100%股权的

              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向上海强生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交通”)转
      让全资子公司上海交运巴士客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
      运巴士”或“标的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国资备
      案的评估值为准。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
      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次数为 0 次,累计金额为 0 元;公司与不
      同关联人进行的出售股权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 0 次,累计金额为
      0 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现代物流核心主业,优化调整资本结构布局,提升主业竞争优势,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强生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交运巴士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鉴于强生交通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樊建林先生、侯文青先生回避表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交运巴士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月 12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交易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2022 年 12 月 9 日,本次交易股权协议转让经批复同意。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评报字(2022)第
2057 号评估报告,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评估,交运巴士(母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429,059,277.71 元,评估价值为
694,994,219.09 元,增值率 61.98 %。该评估报告已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 办 理 完 成 国 资 备 案 手 续 , 故 本 次 交 易 的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为
694,994,219.09 元。

  交易双方严格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履行。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
司收到强生交通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的首期转让价款208,498,265.73 元。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强做优物流核心主业,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根据初步评估结果(该评估报告尚需办理国资备案手续),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当年利润总额影响数约为 30786 万元,具体金额需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三)本次出售标的公司股权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本次转让标的公司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新增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七)上市公司不存在对标的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委托标的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理财的情况;该标的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公司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 公 司 指 定 信 息披 露 网 站 、 媒 体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