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1-70 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 东科 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 东科 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拟向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转让公司所持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超过 51.4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初步研究和测算,预计本次交易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58 号)。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
于对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71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予以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关注的问题进行了逐步落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并完善,公司经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9 月 9 日、2021 年 9 月 16 日发布的《东阳光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有关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临 2021-60 号)、《东阳光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事项问询函的公告》(临 2021-61 号)、《东阳光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事项问询函的公告》(临 2021-65 号)。
根据《问询函》的有关要求,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涉及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
与核查,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并披露,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发布
的《东阳光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临 2021-67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待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确定并完成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如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编制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并最终由各方在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确认,且后续尚需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或网站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