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 目药 公告编号:临 2024-052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亚时代中心 1803 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1,603,4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2.3747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由董事长刘加勇先生通过通讯方式主持,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党国峻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的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刘加勇先生为公
1.01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 54,779,190 106.1541 是
独立董事
选举党国峻先生为公
1.02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 54,779,190 106.1541 是
独立董事
选举于鸿坚先生为公
1.03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 54,779,190 106.1541 是
独立董事
选举黄俊德先生为公
1.04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 54,779,190 106.1541 是
独立董事
选举贾云松女士为公
1.05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 45,137,700 87.4702 是
独立董事
选举刘士彬先生为公
1.06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 45,137,700 87.4702 是
独立董事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盛筱艨女士为公
2.01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 45,137,700 87.4702 是
立董事
选举裴阳先生为公司
2.02 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 54,799,190 106.1541 是
董事
选举聂学民先生为公
2.03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 54,799,190 106.1541 是
立董事
3、 关于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刘德胜先生为公
3.01 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 51,565,360 99.9261 是
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王璐先生为公司
3.02 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 51,565,360 99.9261 是
工代表监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选举刘加勇先
1.01 生为公司第十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党国峻先
1.02 生为公司第十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于鸿坚先
1.03 生为公司第十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黄俊德先
1.04 生为公司第十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贾云松女
1.05 士为公司第十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刘士彬先
1.06 生为公司第十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盛筱艨女
2.01 士为公司第十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选举裴阳先生
2.02 为公司第十二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选举聂学民先
2.03 生为公司第十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选举刘德胜先
3.01 生为公司第十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王璐先生
3.02 为公司第十二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 1、2、3 为普通决议议案,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天任、李悦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3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