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目药
股票代码:600671
收购人名称: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15 号青岛金融中心大厦 2320 室
收购人通讯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15 号青岛金融中心大厦 18 层
签署日期:2023 年 8 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取得有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收购人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尚需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五、收购人协议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及认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将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与一致行动人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收购人保证本报告书摘要及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收购人声明 ...... 1
目录...... 2
释义...... 3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 4
一、 收购人基本情况...... 4
二、 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4
三、 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的主要业务情况及财务状况...... 7
四、 收购人最近五年受过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8
五、 收购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8
六、 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9
七、 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
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9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10
一、 本次收购目的...... 10
二、 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10
三、 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
拥有权益的股份 ......11
第三节 收购方式 ...... 12
一、 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12
二、 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12
三、 本次收购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2
四、 收购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17
五、 本次收购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 17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18
一、 本次收购支付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18
二、 本次收购资金的支付方式...... 18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1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0
收购人声明 ...... 21
释义
上市公司、天目药业 指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摘要 指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汇隆华泽 指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财富公司 指 青岛全球财富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汇隆华泽的股东
永新华瑞 指 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协议转让、本次 指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协议受让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
股份转让 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 9,720,000 股股票的行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股票、本次发行 行为
汇隆华泽与永新华瑞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签订的《青岛汇隆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华泽投资有限公司与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杭州
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汇隆华泽与天目药业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签订的《杭州天目
认购协议》 指 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收购 指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 36,533,540 股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 16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摘要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摘要中如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15 号青岛金融中心大厦 2320 室
法定代表人 安杰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MA3C7GC79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资产管理,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6 年 03 月 15 日至-
股东名称 青岛全球财富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15 号青岛金融中心大厦 18 层
通讯方式(联系电话) 0532-83950702
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青岛全球财富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有收购人100%的股权,是收购人的控股股东,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是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
汇隆华泽的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汇隆华泽的控股股东青岛财富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青岛全球财富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街道苗岭路 15 号青岛金融中心大厦 1801
法定代表人 安杰
注册资本 450,654 万元
成立时间 2010-06-04
经营期限 2010-06-04 至 2040-06-0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553993911T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区内土地开发建设和投资,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国有资产运行和资本
经营范围 运作,房屋租赁,广告牌租赁,发布国内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汇隆华泽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青岛汇隆中宸
1 资产管理有限 3000 万元 100% 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资产管理
公司
2 山东致金物业 1000 万元 51.00% 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房屋租赁
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青岛财富公司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 主营业务
号 比例
1 青岛崂山海港投资 3,000 万元 100% 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有限公司
青岛国鑫财富资产 资产管理,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
2 管理有限公司 5,050 万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