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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目药: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31

ST目药: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 目药    编号:临 2022-076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及进展

  1、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黄山天目”)与黄山市屯溪区供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屯溪区供销社”)签署了最高额为 2000 万元的《互助金最高额循环借款合同》, 2017 年9 月 20 日,黄山天目根据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的指示向屯溪区供销社出具《流动资金借款支付委托书》,屯溪区供销社将 1,500 万元借款转入清风原生控制的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账户。
截止 2020 年 3 月 16 日,黄山天目已将上述借款本金 1,500 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19.02 归还屯溪区供销社。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尚未
将上述 1,500.19 万元借款归还黄山天目。

  2、2017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薄荷药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薄荷”)与屯溪区供销社签署了最高额 500 万元的《互
助金最高额循环借款合同》, 2017 年 12 月 26 日,黄山薄荷根据清风原生的要
求向屯溪区供销社出具《流动资金借款支付委托书》,屯溪区供销社将 500 万元
借款转入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账户。截止 2020 年 4 月 22 日黄山薄荷已将上述借
款本金 500 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7.63 归还屯溪区供销社。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尚未将上述 507.63 万元借款归还黄山薄荷。

  3、2019 年 7 月,清风原生为筹集应急资金支付股权款,向公司借款 460 万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清风原生尚未归还上述 460 万元借款。

  4、2020 年 1 月,因清风原生控股子公司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城影视”)急需资金用于归还黄山薄荷任某某个人借款,根据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安排,公司与长城影视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由公司为长城影视提供了 270
万元借款。长城影视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归还借款本金 15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借款本金余额为 255 万元。

  5、清风原生为归还黄山天目潘某某个人 169 万元借款,于 2020 年 9 月 8 日
向黄山天目出具了一份书面说明、要求黄山天目分步代为偿还上述 169 万元借
款,9 月 10 日、9 月 14 日,黄山天目未报请股份公司审批同意,擅自分两次将
169 万元打入出借人个人账户,该笔支出系黄山天目为清风原生代为偿还潘某某个人的借款本金,已涉嫌构成清风原生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69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清风原生尚未归还上述 169 万元借款。

  6、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与浙江共向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共向兰州分公司”)签署了《工程合同》,约定共向兰州分公司承包银川天目山位于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基地的温泉康养项目工程,承包方式为以包工、包安全、质量、工期、合同总价的方式(包含增减工程)
全面承包给乙方,包含 50 幢宿舍工程每幢 50 万元,温泉游乐园项目 2000 万元,
深井工程 1,500 万元,工程款共计人民币 6,000 万元整。合同签订后,在未按上市公司内控要求报请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银川天目山从 2018 年7 月起分数次向共向兰州分公司支付了工程款共计 3,073.12 万元。合同签订后,并在已经支付了大额预付款的情况下,共向兰州分公司一直未进行任何的施工建设。现经公司进一步核实,基本认定该工程款已构成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金占用本金余额 3,073.12 万元。

  7、2018 年 4 月,银川天目山与清风原生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拟以
6,000 万元受让清风原生持有的银川长城神秘西夏医药养生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长城养生基地”)100%股权,并根据清风原生出具的划款委托书,将5,414 万元股权款划转至文韬投资、武略投资账户,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后双方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决定终止
该交易事项,2018 年 12 月 29 日文韬投资、武略投资将上述 5,414 万元股权款
退回银川天目山账户。2018 年 12 月 25 日,清风原生将银川长城养生基地股权
转让给文韬投资、武略投资,文韬投资、武略投资分别持有银川西夏 50%的股权。

2018 年 12 月 30 日,银川天目山与文韬投资、武略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
协议》,拟以暂定价 5,500 万元受让银川长城养生基地 100%股权,协议签订后,银川天目山向文韬投资支付了 4,214 万元、向武略投资支付了 1,200 万元。上述重大股权收购事项未及时提交天目药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经公司进一步核实,基本认定该工程款已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止 2020 年 12 月30 日,资金占用本金余额 5,414 万元。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0 日,经公司前期自查确认并已披露的原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 11,397.77 万元、违规担保借款本金余额 331万元。合计 11,728.77 万元。

    二、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偿进展情况

  1、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4 月9 日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公司股东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瑞”)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黄山天目、黄山薄荷、银川天目山同意将拥有的对原控股股东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风原生”)等各方共计人民币 9,000 万元债权转让给永新华
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3)。

  2、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拥有对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等各方剩余
2728.77 万元债权转让给永新华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转让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72)。

  3、截止 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累计已收到永新华瑞债权转让款 8,603.44
万元,剩余 396.56 万元。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
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公告编号:2022-044)、(公告编号:2022-048)、(公告编号:2022-054)、(公告编号:2022-067)。

  4、2022 年 12 月 30 日,永新华瑞为根据《债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规定,
支付债权转让款 3125.33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已收到永新华瑞支付的债权转让款 11,728.77 万元,剩余债权转让款余额 0 万元。公司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已收回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至此,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全部得到清偿。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通过与股东永新华瑞签订债权转让方式已收回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 11,728.77 万元,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已清偿完毕,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

  2、2021 年 4 月签订的 9000 万元《债权转让协议》,永新华瑞第一笔支付的
3,215 万元,其中 2,884 万元为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31 万元系公司为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向公司原总经理李某个人借款提供的违规担保,该笔担保款项事宜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属于违规担保,且诉讼被法院驳回,各方一致认为公司对 331 万元担保责任无效,尚需要司法机关进一步结果确认。详见(《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转让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72),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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