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 目药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风原生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获
悉公司股东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风原生”)(原控股股东
长城影视企业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冻结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份 冻结 冻结 冻结 冻结
名称 控股股 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限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原因
东 比例 比例 售股
2021 年 2024 南京阔志 借款
清风 否 5,181,8 100% 4.26% 否 7 月 30 年 7 月 企业管理 合同
原生 13 日 29 日 中心(有 纠纷
限合伙)
2021 年 2024 恒丰银行 金融
清风 否 5,181,8 100% 4.26% 否 7 月 30 年 7 月 股份有限 借款
原生 13 日 29 日 公司 合同
纠纷
本次被冻结的原因: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
书》((2021)浙 01 执 254 号),申请执行人南京阔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与被执行人清风原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和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
《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浙 01 执 450 号),申请执行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与被执行人清风原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1)浙 01 执 254 号执行裁定书和(2021)浙 01 执 450 号执行裁定书均已发
生法律效力,上述两位申请人均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清风原生持有公司
的 5,181,813 股股票进行轮候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清风原生 5,181,813 4.26% 5,181,813 100% 4.26%
清风原生是公司原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5,181,813 股,占公司股份的 4.26%,累计被冻结 5,181,813 股,占清风原生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清风原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已被轮候冻结 23 次,累计轮候冻结 643,794,52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临2019-012号、临2019-017号、
临 2019-036 号、临 2019-038 号、临 2019-040 号、临 2019-053 号、临 2019-054
号、临 2019-056 号、临 2019-069 号、临 2020-018 号、临 2020-022 号、临 2020-
030 号、临 2020-055 号、临 2020-059、临 2020-068)。
三、清风原生债务情况、股份被冻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清风原生债务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清风原生作为主债务人最近一年已到期未兑付的有息负债数额较大;因债务违约纠纷涉及的重大诉讼(诉讼金额 1000 万元以上)多起。公司目前获取具体金额等相关信息。
清风原生未发行债券,因此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二)清风原生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况
1、清风原生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1).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黄山天目”)与黄山市屯溪区供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屯溪区供销社”)签署了最高额为 2000 万元的《互助金最高额循环借款合同》, 2017 年9 月 20 日,黄山天目根据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的指示向屯溪区供销社出具《流动资金借款支付委托书》,屯溪区供销社将 1,500 万元借款转入清风原生控制的
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账户。
截止 2020 年 3 月 16 日,黄山天目已将上述借款本金 1,500 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归
还屯溪区供销社。截至目前,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尚未将上述 1,500 万元借款归还黄山天目。
(2)2017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薄荷药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薄荷”)与屯溪区供销社签署了最高额 500 万元的
《互助金最高额循环借款合同》, 2017 年 12 月 26 日,黄山薄荷根据清风原生
的要求向屯溪区供销社出具《流动资金借款支付委托书》,屯溪区供销社将 500
万元借款转入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账户。截止 2020 年 4 月 22 日黄山薄荷已将上
述借款本金 500 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归还屯溪区供销社。截止目前,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尚未将上述 500 万元借款归还黄山薄荷。
(3)2019 年 7 月,清风原生为筹集应急资金支付股权款,向公司借款 460
万元。截止目前,清风原生尚未归还上述 460 万元借款。
(4)2020 年 1 月,因清风原生控股子公司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城影视”)急需资金用于归还黄山薄荷任某某个人借款,根据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安排,公司与长城影视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由公司为长城影视提供了
270 万元借款。长城影视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归还借款本金 15 万元,截止目前,
上述借款本金余额为 255 万元。
(5)清风原生为归还黄山天目潘某某个人 169 万元借款,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向黄山天目出具了一份书面说明、要求黄山天目分步代为偿还上述 169 万元借
款,9 月 10 日、9 月 14 日,黄山天目未报请股份公司审批同意,擅自分两次将
169 万元打入出借人个人账户,该笔支出系黄山天目为清风原生代为偿还潘某某个人的借款本金,已涉嫌构成清风原生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69 万元。截止目前,清风原生尚未归还上述 169 万元借款。
(6)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与浙江共向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共向兰州分公司”)签署了《工程合同》,约定共向兰州分公司承包银川天目山位于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基地的温泉康养项目工程,承包方式为以包工、包安全、质量、工期、合同总价的方式(包含增减工
程)全面承包给乙方,包含 50 幢宿舍工程每幢 50 万元,温泉游乐园项目 2000
万元,深井工程 1,500 万元,工程款共计人民币 6,000 万元整。合同签订后,在未按上市公司内控要求报请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银川天目山从
2018 年 7 月起分数次向共向兰州分公司支付了工程款共计 3,073.12 万元。合同
签订后,并在已经支付了大额预付款的情况下,共向兰州分公司一直未进行任何的施工建设。现经公司进一步核实,基本认定该工程款已构成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止目前,资金占用本金余额 3,073.12 万元。
(7)2018 年 4 月,银川天目山与清风原生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拟
以 6,000 万元受让清风原生持有的银川长城神秘西夏医药养生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长城养生基地”)100%股权,并根据清风原生出具的划款委托书,将5,414 万元股权款划转至文韬投资、武略投资账户,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后双方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决定终止
该交易事项,2018 年 12 月 29 日文韬投资、武略投资将上述 5,414 万元股权款
退回银川天目山账户。2018 年 12 月 25 日,清风原生将银川长城养生基地股权
转让给文韬投资、武略投资,文韬投资、武略投资分别持有银川西夏 50%的股权。
2018 年 12 月 30 日,银川天目山与文韬投资、武略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
协议》,拟以暂定价 5,500 万元受让银川长城养生基地 100%股权,协议签订后,银川天目山向文韬投资支付了 4,214 万元、向武略投资支付了 1,200 万元。上述重大股权收购事项未及时提交天目药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经公司进一步核实,基本认定该工程款已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止目前,资金占用本金余额 5,414 万元。
2、公司为清风原生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情况
(1)2018 年 8 月,清风原生向黄山天目潘某某个人借款 169 万元,由公司
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020 年 9 月,黄山天目已根据清风原生出具的书面说明函,代清风原生偿还了潘某某个人借款本金 169 万元,构成了新增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69 万元。截止目前,上述借款的利息尚未偿还。
(2)2018 年 8 月,清风原生向公司李某某个人借款 331 万元,由公司提供
担保,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止目前,李某某出借给清风原生的上述 331 万元借款仍未归还。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清风原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治理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