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63822 债券简称:20 豫园 S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
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
利,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
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回购
专用账户股份数确定。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0年度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报表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3,131,359.56元,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2020年度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1,313,135.9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561,420,316.45元,再扣除已根据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的
2019 年 度 现 金 红 利 1,123,390,947.52 元 , 实 际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6,259,847,592.53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现公司拟向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0元(含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确定。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10,337,220.80元,按公司总股本(3,883,498,464股)扣除截至2021年2月28日回购专户已持有的股份(4,134,076股)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共计1,280,190,248.04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4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