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0 证券简称:锦江在线 公告编号:2024-042
900914 锦在线 B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黄浦区长乐路 161 号新锦江大酒店 4 楼白玉
兰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34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512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9,828,905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17,239,911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12,588,99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1.6651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9.3829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282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许铭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方式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赵敏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6,911,605 99.8489 203,206 0.0935 125,100 0.0576
B 股 12,568,194 99.8348 19,400 0.1541 1,400 0.0111
普通股合计: 229,479,799 99.8481 222,606 0.0969 126,500 0.055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锦海捷亚合资经营合同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341,345 93.2930 189,406 4.0702 122,700 2.6368
B 股 12,576,894 99.9039 10,700 0.0850 1,400 0.0111
普通股合计: 16,918,239 98.1197 200,106 1.1605 124,100 0.719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选举赵敏
1 飚先生为公司 16,893,339 97.9753 222,606 1.2910 126,500 0.7337
第十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关于修订锦海
2 捷亚合资经营 16,918,239 98.1197 200,106 1.1605 124,100 0.7198
合同及公司章
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半数以上审议通过。上海锦江资本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议案 2 的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元、李青蓝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