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2 股票简称:申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审计机构基本信息
上会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于 1981 年正式成立,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并成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底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体制。上会建所逾四十年来,讲究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崇尚职业道德,拥有较高执业素质的团队,业务不断扩展,深得客户信赖。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系改制成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31000008)等相关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审计机构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 2022 年末,合伙人数量为 9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72 人,
较 2021 年末增加 2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6 人。
3、审计机构业务规模
2022 年度业务收入:7.40 亿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60 亿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85 亿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为 55 家上市公司,收费总额为
0.63 亿元。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环保;建筑业;农林牧渔。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上会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之和为 30,076.64 万元。
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 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 8,000 万元;上会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上会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 年已审结的案件 1 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6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扬
张扬,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注册会计师领军人才、上海市注册会计师优秀人才、合伙人。2001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主要从事上市公司、IPO 审计、重组改制等专业服务,从业已逾 20 年,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云强
彭云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加入上会,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年审、 IPO申报审计、重组改制等专业服务,从业已逾 10 年,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3)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赟云
韩赟云,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注册会计师领军人才、ACCA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合伙人。1997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曾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
券业务,现担任上市公司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根据上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
量和所需工作时间,综合考虑项目团队的专业能力与经验、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构成等因素,参照国家有关审计收费规定,经双方协商,拟支付其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 1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9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其在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上会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支付其 2022 年审计报酬的报告》、《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 2022 年审计报酬的报告》进行了审阅,事先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支付其 2022 年审计报酬的报告》和《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 2022 年审计报酬的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