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配股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沪证司[2000]140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31号文审核批准,本次《配股说明书》已刊登在2001年2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该《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作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应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现将该《配股说明书》所载之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方案摘要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配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
3、配股价格:人民币8.60元/股;
4、配股比例:以公司1999年末总股本3846020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股配3股的比例配股;
5、配售股票数量:共计配售71493768股。其中国家股股东承诺以现金承配可配售额的20%,即8383516股,其余放弃;法人股股东可配售44739843股,经征询,64户法人股股东承诺以现金认配其可配股份1200648股,812户法人股股东无法联系,保留其配股权33186431股,其余143户法人股股东承诺放弃其可配股份10352764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28723173股。
二、股权登记日:2001年3月1日;
三、除权基准日:2001年3月2日;
四、配股对象:
截至2001年3月1日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华联商厦(600632)”的全体股东。
五、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2001年3月2日至2001年3月15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六、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股东在上述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办理指定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所属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柜台处办理缴款手续。
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在认购缴款期内到本公司财务部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35号
电话:(021)63224466转公司财务部
传真:(021)63226105
七、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以现金认购配股时,填写“华联配股”,委托代码为“700632”,每股价格人民币8.6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0.3后按四舍五入取整,以现金方式认购,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2、国家股股东以现金认购的838.3516万股,到本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
3、法人股股东以现金认购其配股部分,凭介绍信、股东帐户卡、原始收据和办理人身份证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0.3)后按四舍五人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到本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
八、对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余额由承销团包销,国家股、法人股的配股由主承销商代销,逾期未认购部分视作自动放弃。
九、获配股票的交易
1、本次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即社会公众股部分,其上市交易时间将于本次配股缴款结束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公司国家股、法人股的本次配股部分,在国家有关新的规定公布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2、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的处理办法,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处理。
十、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配股详细情况,敬请查阅在2001年2月15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配股说明书》。
十一、咨询办法:
若投资者对本次配股有咨询,请咨询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或本次配股主承销商。
联系电话:(021)63224466转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传真:(021)63226105
特此公告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