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37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两江分行等;
● 本次购买理财金额(含控股子公司):56500 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乾元—日日鑫”(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及“乾元-恒赢”(法人版)按日开放式净值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等;
●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授权公司经营层以
不超过 6 亿元滚动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自购买日起计息。
一、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概况: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在保持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公司财务部门反复比较及兼顾产品的安全与收益后,拟购买中国建设银行等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乾元—日日鑫”(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简称“产品一”):
预计收益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乾元—
日日鑫”
中国建设 (按日)
银行理财产
银行重庆 开放式资 32000 2.5%至3.5% -
品
两江分行 产组合型
人民币理
财产品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无固定期 非保本浮动
- - - 否
限 收益型
2、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恒赢”(法人版)按日开放式净值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简称“产品二”):
预计收益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中国建 银行理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恒
20000 2.9% -
设银行 财产品 赢”(法人版)按日开放
重庆两 式净值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江分行 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非保本
无固定
浮动收 - - - 否
期限
益型
3、控股子公司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简称“产品三”):
预计收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兴业银
行金雪
兴业银 银行理财产 球添利 最近7日年化收益率:
4500 -
行 品 快线净 3.18%
值型理
财产品
是否构
参考年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预计收益 成
化
期限 类型 安排 (如有) 关联交
收益率
易
非保本浮动
无固定
收益开放式 - - - 否
期限
净值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理财管理制度加强风险控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本次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无固定期限,在随时可回收资金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
2、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将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控,确保理财产品正常运转。
三、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条款
1、理财产品服务协议签署方为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控股子公司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
2、产品购买日:2020 年 12 月 28 日,自购买日起计息。
3、预计年化收益率如下: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日日鑫”(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5%至 3.5%,年化收益率分档如下: 1 天<30 天,2.50%;30 天<60 天,2.80%;
60 天<90 天,3.00%; 90 天<180 天,3.10%; 180 天<360 天,3.30%;投
资期≥360 天,3.50%。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恒赢”(法人版)按日开放式净值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9%;
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最近 7 日年化收益率:3.18%。该产品采用 1.00 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日将实现的产品净收益以分红形式(或净损失)分配给理财产品持有人,并将该部分收益以份额形式按日结转到客户理财账户,参与下一日产品收益分配,使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 1.00 元。单位净值为提取投资管理费、销售服务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分配。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认购上述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 5.65 亿元。
5、理财产品管理人和产品托管人:
产品一及产品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两江分行,理财投资合作机构:(1)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职责:根据合同约定,对受托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2)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职责:根据合同约定,对受托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3)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职责:根据合同约定对受托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产品三: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赎回及投资本金和收益兑付
(1)产品存续期内,可在任一个产品工作日的 1:00 至 15:30(产品一)、
9:30—15:00 (产品二)、08:00-15:15(产品三)时间段内申请赎回,赎回的投资本金及收益实时到达客户的指定账户,在每一产品工作日内,单个客户累计赎回金额不超过 3 亿元。
(2)单个产品工作日中,产品投资本金当日累计赎回净额被认定为巨额赎回的,发生巨额赎回时银行有权拒绝触发巨额赎回条款的赎回申请,客户可由下一个产品工作日申请赎回。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产品一:拟投资于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现金类资产 0%-80%,货币市场工具 0%-80%,货币市场基金 0%-30%,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 0%-80%,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0%-80%,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组合 0%-80%。
产品二: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和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为 80%-100%;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0%-2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券不低于理财产品资产净值 5%。本产品的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重不超过 140%。
产品三:本产品 100%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银行存款、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