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1-28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1 年 10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发出通知,2011 年 11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出席
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和传真表决
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转让沿海绿色家园发展(鞍山)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变更
受让方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第一大股东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 11950 万元的价格转让
持有的沿海绿色家园发展(鞍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公司”) 100%股
权,由于受到外资限制投资房地产的政策影响,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无法受让沿海绿色家园发展(鞍山)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确保股权转让协议
能够继续履行,董事会决定沿海绿色家园发展(鞍山)有限公司 100%股权现由
上海沿海国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内资)作为受让主体,转让价格
11950 万元,本公司和上海沿海国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通过本议
案后签定股权转让协议。
鉴于鞍山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沿海国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
司第一大股东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本议案关联董事陶林、李杰、黄小红、苏宏金、孙琳按相关规定回避本议案
的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
施。
1
本议案详见同时披露的关于转让沿海绿色家园发展(鞍山)有限公司100%
股权关联交易变更受让方的公告。
2、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经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名称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会同
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为50万元
(不含差旅费)。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关于召开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1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转让沿海绿色家园发展(鞍山)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变更受让方
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会议的具体事项详见同时公告的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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