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沪东洲评报(2000)第447号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对委估资产在2000年10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评估范围:本项评估的范围为截至2000年10月31日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的资产。
评估基准日:2000年10月31日。
评估目的:为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的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
评估结果:以2000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的资产评估值为69847169.20元(大写:陆仟玖佰捌拾肆万柒仟壹佰陆拾玖元贰角整)。
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额 增减率%
流动资产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1207.04 1207.04 2543.81 1336.77 110.75
其中:在建工程 248.90 94.20 94.20
建筑物 901.31 1056.01 2342.69 1286.68 121.84
设备 56.83 56.83 106.92 50.09 88.14
无形资产 1117.16 1117.16 4440.91 3323.75 297.52
其中:土地使用权1117.16 1117.16 4328.91 3211.75 278.49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 2324.20 2324.20 6984.72 4660.52 200.52
本报告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现行规定为一年,从评估基准日2000年10月31日起计算至2001年10月31日止。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服务和送交资产评估主管部门审查使用,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除规定报送有关政府管理部门或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未经委托方许可,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小敏
注册资产评估师:李鸣 黄静
200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