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按每股配股B股人民币4.80元之发行价
配股("B股配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B股23400000股("配股B股")
股款每股配股B股0.578美元
须于接纳时全数缴足
(每持有十股现有已发行B股可获配三股配股B股)
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宣布,根据B股配股已接获及接纳合共20386201股配股B股的有效暂定配额通知书及最终配额通知书。此外,亦已接获合共327964股配股B股的额外配股B股申请表格。故此,根据B股配股合共20714165股配股B股已获认购,约占根据B股配股可供认购的配股B股总数88.52%,按照本公司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代表其本身并作为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及高诚融资有限公司、上海申银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及上海万国融资(香港)有限公司(统称"国际承销商" )之代理)订立的承销协议,以及申银万国与国际承销商订立的承销商协议(两者均于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七日订立),申银万国及国际承销商已认购及/或促使认购者认购余下的2685835股配股B股。
预期所有认购者将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星期一或该日前后接获有关所获分配配股B股数目的确定通知。
承董事会命
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国平
上海: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