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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公告日期:2000-09-16

                    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按照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股东大会(1994年)年会决议,公司决定筹建"浦东大众巴士公司"。
    今年七月,经报市证管办批准,国家证监会复审同意,公司就此项目成功地组织了增资配股,募集了投资资金。在此基础上根据浦东新区公交改革总体思路,经浦东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公共交通公司、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公司、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开发(控股)公司等五家公司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共同合资经营"上海浦东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由浦东大众作为控股方,出资伍仟壹佰万元,占总投资51%,浦交公司出资叁仟肆佰万元,其余三方各出资伍佰万元。
    新组建的浦东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由投资各方采用资产重组方式建立。目前共有营运大客车165辆,中巴71辆,出租小客车10辆,经营浦东地区及跨江的27条公交和专线客运线路,另外还经营几条通往江、浙两省的长途客运线。以此为基础,该公司计划于一九九六年新辟5条公交线路和四条中巴专线,新增大、中客车153辆,并新建一个兼顾各种车型保养、修理的高级汽车修理厂。此外,在新区政府的扶持下,一家出租小客车分公司也在筹备之中。
    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这一重大举措,旨在不断增大客运主业的同时,积极参与浦东新区的公交经营体制改革,为完善浦东新区现代化城市功能建设作贡献。新组建的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增长潜力。这一重大举措实施后,浦东大众税后利润的逐年增长将更具稳定性。
    "上海浦东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于1995年11月30日下午举行正式创立揭牌仪式的新闻发布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1995年11月30日下午临时停牌。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99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