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09-21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 年12 月27 日下午2:00 假上海市南京
西路1600 号上海机场城市航站楼10 楼会议厅召开公司二○○九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22 名,代表股份 77,731,69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52.76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郑树昌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两项议案, 有效表决权数为 77,731,690
股。经大会表决:
一、以 77,299,313 股同意, 0 股反对; 432,377 股弃权,通过
《出售上海扬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其中同意该议案的占出席股
东有效表决权数的 99.44 %。
二、以 77,299,313 股同意, 0 股反对;432,377 股弃权,通过《出
售闸北区汶水路地块》的议案。其中同意该议案的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数的
99.44%。
本次股东大会邀请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陈洋、季伟律师出席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二○○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