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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机械:关于出售、收购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01-11-09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收购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自2001年8月31日发布了关于部分国家股转让的公告后,为进一步加快资产重组的步伐,推进公司经济持续稳步地发展,公司拟将德马克、一塑厂浦东技术改造、罗南仓库等三项在建工程出售给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资产帐面值约为1450万元(以评估值为准)。同时拟以5250万元收购上海中广尔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中广尔迪科技有限公司的80%股权,目前正在接触洽谈过程中。特提示性公告。 
  根据沪国资预(2000)244号“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国有股持股单位拟与上市公司之间进行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的,应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召开前的十个工作日内,向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由公司国有股持股者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报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上述出售、收购资产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予以及时披露。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