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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9:熊猫金控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和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1


证券简称:熊猫金控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 2019-053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和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金控”或“公司”)部分董监
高及核心员工(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在 2019 年 12 月 22 日前以个人合
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以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2、增持主体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首次增持之日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止,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4,658,8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1%,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5,0028,007.66 元, 已达到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的 100%,本次增持计划完成。

  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上述增持主体的通知,增持主体已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本公司股份 886,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00,974 元。本次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4,658,8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1 %,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50,028,007.66 元, 已达到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的 100%,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九号——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股份结果公告》关于增持主体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应当及
时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公司董事长李民,董事潘笛,董事、总经理杨恒伟,监事会主席于玲,监事陈茂琳,职工监事魏玉平,董事会秘书罗春艳,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黄叶璞,时任董事郭辉,时任监事于李堃,时任财务总监王正和其他核心员工共计 28 人。

  2、实施本次增持前,参与本次增持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8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和核心员工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5),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和资本市场稳定,本次增持计划主体计划自 2018 年 6 月 23 日起六个月内以个人
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增持公司股份。上述增持主体拟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后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将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22 日。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9 年 9 月 27 日和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 3,772,8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49,027,033.66 元(具体详见公
司 2019 年 10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和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进展公告》)。

  2、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本公司股份 88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00,974 元。

  3、本次增持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合计增持
本公司股份 4,658,8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1 %,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0,028,007.66 元, 已达到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的 100%,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