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98 公司简称:北大荒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北大荒 60059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高建国 赵义军
电话 0451-55195980 0451-55195963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电子信箱 sse600598@163.com sse600598@163.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 9,387,881,044.00 7,845,324,492.20 19.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768,119,229.94 6,648,177,197.60 1.80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1-6月) 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5,423,936.02 1,883,946,190.67 20.25
营业收入 1,752,758,862.24 1,689,752,185.18 3.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5,259,914.69 703,696,427.11 13.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71,997,430.62 703,694,784.04 9.7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47 10.43 增加1.0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7 0.396 12.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7 0.396 12.88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05,588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份数量
股份数量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 64.14 1,140,262,121 0 无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未知 2.24 39,771,202 0 无 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0.95 16,972,216 0 无 0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 未知 0.76 13,575,529 0 无 0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 未知 0.55 9,733,800 0 无 0
资精英之淡水泉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 未知 0.55 9,718,543 0 无 0
公司-淡水泉精选 1 期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
公司-外贸信托-淡水泉精 未知 0.50 8,896,100 0 无 0
选 3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张晓夏 未知 0.40 7,100,000 0 无 0
淡水泉(北京)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淡水泉成长基金 1 未知 0.38 6,803,100 0 无 0
期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平
安财富.淡水泉成长一期集 未知 0.37 6,553,823 0 无 0
合资金信托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
股东无关联关系,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以早动争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以赴抢抓农时、备耕生产,确保了全部农作物在高产期播种,为全年粮食丰产丰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扎实推进以“标准种植模式促节本”和“数字管控高产模式促增产”为重点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发展活力和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53 亿元,同比增加 6,301 万元,同比增长 3.73%,营业收
入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统供肥销量增加等原因所致;实现利润总额 7.97 亿元,同比增加 1.04 亿元,同比增长 15.07%,利润总额增长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收到阳光保险相互公司退还的2016~2017 年农业种植保险补贴、纸业公司处置资产收益、公司理财同比增加收益以及工业企业减亏等原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0.434 元,每股同比增加 0.038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1.13%,同比增加 0.7 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 30.29%,较上年末增加 12.25 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经营性负债增加和分配股东红利等原因所致。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
〔2017〕22 号),通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下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收入准则将所有收入统一纳入一个确认模式——控制权模式,而后判断是否满足在一段时间内确认的条件,如果不满足,则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由风险报酬转移变为控制权的转移,即收入确认模型由利润表观向资产负债表观的转变。控制权模型下更偏向于定性判断的方式,得出的判断结果一致性更高。
收入计量标准发生改变。新收入准则按照分摊至各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对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重大融资成分、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合同折扣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新收入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明确规定根据各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相对单独售价分摊交易价格。
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准则对可变对价合同、总额法和净额法区分、附有质保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规定,企业在取得合同及履行向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分别按照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采用与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