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摘要
项目 交易对手名称/姓名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七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报告书所述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审批机关对本次重组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重组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手声明
本次重组中交易对方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函: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承诺及时向新安股份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所必需的全部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和其他信息,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保证向新安股份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和有效的,各文件的正本或原件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
本公司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新安股份拥有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新安股份董事会,由新安股份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新安股份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新安股份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中介机构”)保证披露文件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承诺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 录
上市公司声明 ...... 2
交易对手声明 ...... 3
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 4
目 录...... 5
重大事项提示 ...... 7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 7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6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6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16
五、本次交易的评估及作价情况......18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8
七、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21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所做出的重要承诺 ......22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32
十、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33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37
十二、信息披露查阅 ......38
重大风险提示 ...... 39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39
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 ......41
三、其他风险......43
释 义...... 44
一、普通术语......44
二、专业术语......45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47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47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53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53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8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9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59
七、本次交易的评估及作价情况......61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61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 65
一、备查文件......65
二、备查地点......65
三、查阅网址......65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传化化学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华洋化工100.00%的股权。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20〕382 号《资产评估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华洋化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
77,330.00 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华洋化工 100.00%股权最终的交易价格为 77,300.0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华洋化工 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的决议自新安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本次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 32,000.00 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相关交易税费以及中介机构费用、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如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导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需予以调整,则公司亦将根据相应要求进行调整。若后续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准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所需的货币资金,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货币资金或以自筹资金进行补足。
本次交易的决议自新安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1、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本次交易涉及向标的公司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股份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前 60 个交易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序号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 90%
1 定价基准日前 20 交易日均价 8.56 7.70
2 定价基准日前 60 交易日均价 9.20 8.28
3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交易日均价 9.41 8.47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 8.1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公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已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完成分
红派息。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 7.90 元/股。
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案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