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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3 沪市 大连圣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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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3:大连圣亚股东董事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06

600593:大连圣亚股东董事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20-022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7
日、12 月 10 日分别披露了《股东董事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及《关于股东董事增持股份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股东董事杨子平计划于该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在已持有公司 2,127,269 股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择机再增持公司股份 3%到 10%,即增持不低于 3,864,000 股,合计
不低于 5,991,269 股;增持不超过 12,880,000 股,合计不超过 15,007,269 股。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近期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董事杨子平已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2,744,4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为 4,871,6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8%,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股东董事杨子平。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董事杨子平已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2,744,422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13%,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为 4,871,6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更好的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公司股东董事杨子平计划在已持有公司2,127,269 股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择机再增持公司股份 3%到 10%,
即增持不低于 3,864,000 股,合计不低于 5,991,269 股;增持不超过 12,880,000
股,合计不超过 15,007,269 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近期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六)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主要因公司定期报告窗口期和节假日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能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缩短。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股东董事杨子平在履行前述增持承诺时,因其
本人粗心疏忽误于窗口期首日(即 2020 年 3 月 26 日)在二级市场买入了上市公
司 334,122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26%;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至 2020年3月26日,合计增持上市公司2,744,422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3%,增持金额合计 11,849.9063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股东董事杨子平已经认识到该等失误操作违反了相关规则,就本次窗口期增持行为向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对于此次窗口期增持的
334,122 股股份,股东董事杨子平承诺十二个月内不进行减持,在十二个月后出售时如有收益,所有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股东董事杨子平进一步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再发生类似事项。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当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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