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15-025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大连鲸天地商业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为双方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约定性文件,上述协议的正式签署尚需协议双方进一步协商谈判。
本次拟签订《场地租赁合同》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三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待协议双方确定正式《场地租赁合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升公司资产利用率,公司与大连鲸天地商业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鲸天地”)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租赁圣亚极地东区场地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拟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一、租赁物概况
租赁地点:圣亚极地世界东区
租赁面积:出租面积约1.1万平方米(含鲸咖啡和鲸美术馆约4,000平方米,闲置区域约7,000平方米)
租赁用途:用于鲸MALL艺术文化商业综合体开发和经营。
二、租赁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双方意向租赁时间为15年。
三、租金收费标准
年租金金额:约600万元人民币(该场地租赁价格已经大连博合房地产评
估有限公司预评)。双方意向租赁期限15年,租金总额合计9,000万元人民币。
四、其他
1、本次出租场地,公司将负责该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消防系统、空调新风系统、集中供热管网接入、电梯安装等;由租赁方负责拆除及装修、日常经营管理。
2、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肖峰先生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租赁相关的所有事宜。
五、本次租赁事宜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租闲置资产能够有效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升公司资产利用率,同时公司能够获得可观的租金收入,同时建成的鲸MALL艺术文化商业综合体能够有效的吸引更多消费人群,能够充分与公司现有场馆项目形成联动,提升公司整体景区品牌价值,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增加公司客流量,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产品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1.本次拟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为双方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约定性文件,上述协议的正式签署尚需协议双方进一步协商谈判。
2.待协议双方确定正式《场地租赁合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4日